武汉市27家单位未按时间进度完成绩效目标被预警督办
10月28日,武汉市全市三季度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会召开,总结通报全市绩效目标执行情况,部署下阶段全市绩效管理和干部考评工作。会上,市考评办向27家没有按时间进度完成绩效目标的单位下达预警督办通知。
2015年1-9月,全市108家责任单位承担的1835项绩效指标中,达到目标进度要求的有1716项,占93。5%,但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部分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不够理想,城建交通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停车场建设等项目类指标推进不快。会议还通报了38项省下达年度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
市考评办要求,对没有按进度完成目标的单位,各级考评机构该通报的要通报,该约谈的要约谈,对目标进度严重滞后、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还要亮“黄牌”;对推进工作不力、互相推诿扯皮、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要一查到底,严格问责,该调整的要调整,该处分的按程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真正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引导各级干部“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同时,各级考评机构将严格考核,对年度绩效目标没完成、承诺事项没兑现的,要结硬账,严格奖惩兑现。
针对前期新增下达给各区、各部门全面创新改革年度目标任务,市考评办制定了配套的考评实施办法,对全面创新改革方面有关重点目标任务没有完成,影响改革试验重点项目推进的,一律不得评为年度考评“立功”等次;对承担目标任务没有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考核认定,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对推进全面创新改革不力的,严格治庸问责。
会议强调,面对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把握绩效考评新要求,认真分析掉进度原因,坚定信心,加强调度,突出重点,严格考评问责,决战60天,确保省下达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唐煜 陈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