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审判人性化,恩施市法院探索“婚姻冷静期”
“幸福的婚姻需要极大的包容、体贴,更需要两个人的相携相持,希望你们给自己一个冷静时间,理智的看待彼此这段缘分……”
8月2日,恩施市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向一对身处离婚诉讼的夫妻发出“婚姻冷静期建议”,这是市法院家事审判团队今年来为促进家庭和谐、更好地化解家事案件中的矛盾纠纷探索的一项新举措。
肖某是武汉人,来到恩施工作多年,妻子张某是恩施人,两人于2006年相识相恋,经过4年的爱情长跑,于2010年登记结婚,并于生育一子。婚后,肖某在恩施当地一些建筑工程上负责监工,事业蒸蒸日上,与张某一同购买房屋一套,如此令人羡慕的小康家庭照理说应该欣欣向荣,然而,今年7月,张某来到我院,要求与肖某离婚。
家庭审判法官仔细听了张某的倾诉,发现两人感情基础其实不错,只是因为聚少离多导致双方沟通不畅,产生矛盾。再结合多年审判工作经验,肖某对婚姻及妻儿的态度较为端正。因此,法官为双方设置了为期两个月的“婚姻冷静期”,待冷静期过后,法官再视情进行处理。
“今后我们会对那些达不到感情‘确已破裂’标准的危机婚姻,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视情给予十五天至两个月左右的冷静期限,以防止冲动离婚……”家事团队法官向当事人介绍道,冷静期内,法院也将通过回访、提供心理咨询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弥合裂痕,维护家庭和谐。
今年以来,除婚姻冷静期的推广外,家事审判团队还根据婚姻家庭类案件的不同情况,探索建立律所、妇联联调机制,采取背对背谈心与面对面调解相结合、诉前调解等方式,通过发挥家事审判人性化理念,努力化解家庭纠纷,修复家庭成员感情裂痕。
2019年元至7月,恩施市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共受理婚姻家庭类案件521件,其中325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62.38%,其中诉前调解20件,设置婚姻冷静期案件3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份、律师调查令5份。
2018年,恩施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尽心尽力做到用心呵护弱势群体、依法维护家庭和谐,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