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讲团到省法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安排,省委宣讲团于11月21日下午到省法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宣讲团成员、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周叶中同志作宣讲报告,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主持宣讲报告会,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出席会议,机关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全省各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干警代表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报告会上,周叶中同志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紧紧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主题,从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提出新要求、新思想提供新指引、新战略明确新蓝图四个方面,系统、准确、深入地宣讲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阐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方法路径。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论述深刻、讲解生动、条理清晰、解疑释惑,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对于全省法院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李静院长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全省法院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抓好落实。要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下工夫,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全面理解把握新时代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强大思想动力,努力将学习的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和实实在在的业绩,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审判职能,围绕中心大局,准确研究把握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服务中心大局、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有新作为,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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