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邀请人民监督员诊断社区矫正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谢波 吴昌芳)9月中旬,宣恩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邀请辖区内3名恩施州人民监督员共同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社区矫正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检查、逐一清点。同时抽查约见部分社区矫正对象,与基层司法所负责人、部分社区矫正小组成员进行座谈,共同商谈今后工作的方法或方式以及工作重点。
截止到2014年8月底,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共213人,矫正工作涉及面比较广。检查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普遍存在自身综合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技术特长,缺乏经济来源,生活无保障;没有服刑意识等现象。少数人还存在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抵触心理的情况,加上目前客观存在社区矫正监管管理不力,社区矫正教育制度未落实到位等监管漏洞,进而导致社区矫正对象没有达到教育的目的,存在发生重新犯罪,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风险。
人民监督员王胜维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建议,希望完善定期、不定期走访排查制度、尽快建立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全方位的跟踪记录监督制度。除了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每周电话汇报、每月思想汇报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可以加强实地走访,深入社区,实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真实生活、思想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注意分析社区矫正对象的人际交往圈,提醒社区矫正人员要保持理智头脑,慎重交友多交良师益友,减少社会不良风气对其的影响;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人民监督员周兴国建议,社区矫正组织在对矫正对象加大监管和教育转化的同时,还应针对矫正对象的个人劳动技能和家庭经济状况,对一些无劳动技能或丧失劳动能力及家庭收较低,生活较困难的矫正对象,要积极给予扶持和帮助,加大帮扶救助力度,使生产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及其家庭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重新树立信心等等。
另外,根据初步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向社区矫正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书1份,也被责任单位采纳。达到了以建议促管理,提升社区矫正活动的科学性、有效性的顺利展开,促进了社区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