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发帖侵犯他人名誉 宣恩男子赔偿10000元并公开致歉

04.05.2016  23:41

        近日,宣恩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网络侵权案件,被执行人张某某在执行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给祝某某、周某某等5人每人赔偿了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并在宣恩县椿木营乡集镇张贴致歉信,在“宣恩论坛-和谐宣恩-贡水民声”专栏以实名方式发表致歉帖挽回被害人名誉。

          据悉,  2014年11月10日,家住宣恩县椿木营乡集镇的张某某委托他人以“十指紧扣”的网名在“宣恩论坛-和谐宣恩-贡水民声”版块公开发表帖子,杜撰某村村支书与该村祝某某、周某某等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谣言,致使社会公众对祝某某等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祝某某等人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无奈之下,祝某某、周某某等5人起诉至宣恩法院,要求张某某对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

        该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驱车到椿木营乡集镇走访调查,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张某某在文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宣恩论坛-和谐宣恩-贡水民声”版块及宣恩县椿木营乡当地连续10日张贴向原告祝某某等5人赔礼道歉的声明,为原告祝某某等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每位被害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但判决生效之后张某某一直没有执行。

        在祝某某等人申请执行后,宣恩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张某某家中,对其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张某某于2016年4月28日在“宣恩论坛-和谐宣恩-贡水民声”版块实名公开发表了致歉帖,并在宣恩县椿木营乡集镇张贴致歉信,主动给5名受害人分别赔偿了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