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五个强化”促宗教和顺
2014年,宣恩县民宗局把抓好宗教事务管理作为工作重点,着力“五个强化”,促进宗教和顺,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强化“五级”宗教网络。根据人事变动,宣恩县调整充实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该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完善县、乡(镇)、村(社区)、组、中心户“五级”宗教网络,确定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全县形成完备的宗教管理网络体系。
二是强化突发事件的预防。根据宗教工作形势发展新要求,县民宗局修订完善了《宣恩县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县政府处置突发性事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预案中就组织领导、部门配合、人员安排、信息传递、物质准备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县民宗局高度关注苗头性问题,尽最大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避免了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强化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印制《民族宗教法规汇编》、《宗教事务条例》及政策法规宣传单,在重大节日、“12.4”法制宣传日前后,与县普法办、司法局等单位,奔赴各乡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将民族宗教知识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县民宗局干部作为党校的兼职教师,在培训班上作了《倡导新型宗教工作理念,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宗教知识概述及民族文化利用》、《理想信念与宗教信仰》、《共产党员不信仰任何宗教》讲座,促进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积极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
四是强化宗教动态信息报送。充分利用“五级”宗教网络,掌握民族宗教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每次班子成员会议上,把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作为研究的重要内容,做到定期向省、州汇报,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为上级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是强化部门配合联动。由县委统战部牵头、民宗、公安、司法、工商局、城管等部门,紧密配合,针对不同情况制订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整体联动。注重问题排查,不留空挡、不留隐患;多做协调和服务工作,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对非法组织及活动依法取缔,坚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