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两起涉黑案宣判 男子为救同伙聚众围攻派出所

31.12.2015  14:05
图为涉案人员受审 - 新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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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快报讯 记者 佘惠 通讯员 曾长羽 刘海涛

  12月10日,老河口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对许延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作出判决,“黑老大”许延春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10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以下不等刑期。

  组织严密黑老大豢养团伙成员

  许延春,1985年3月生,老河口李楼镇人。2007年9月,他因盗窃罪被判刑7个月,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大肆纠集两劳释放人员熊杰、李新定等人充当“小弟”,在老河口李楼镇一带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为使该组织发展状大,许延春以开设赌场为依托,以包管食宿、娱乐消费、发放工资、发红包、插手民间纠纷等方式聚拢、豢养组织成员和支持组织活动。多次猖狂进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在群众心中确立强势地位,同时采取暴力、威胁或冷暴力等手段,非法控制赌博行业及电玩城行业,逐步拓展势力范围,获取经济利益,逐渐演变成以许延春为组织、领导者,成员多达10余人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在组织中,许延春是领导者,是成员公认的老大,被组织成员称为“二哥”,负责组织、策划、指挥、领导手下所有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组织人员分工明确,绝对服从许延春领导,墨守惹事不能出卖“二哥”的规约。一些成员为了体现对“二哥”的忠心,出事后大包小揽,致使许延春多次逃避打击。

  成员被抓团伙聚众围攻派出所

  2013年6月15日,老河口居民魏某得知舅舅陈某在老河口市一加油站被打后,打电话告知许延春、熊杰,两人纠集李新定等人赶到现场。

  得知是马某动手打的陈某,双方打成一团各有受伤。民警赶到后,准备将魏某、陈某、李新定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时,许延春、熊杰等人围住警车并威胁民警,直到支援警力赶到后,许延春等人才离开。民警将魏某、陈某、李新定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熊杰等人又到派出所闹事、辱骂,要求民警放人,直至支援民警赶到,熊杰等人才离开。事后,熊杰、李新定等人集体逃到深圳,由许延春统一安排食宿、吃喝玩乐。

  称霸一方控制老河口地下赌场

  经查,该组织经常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胁迫的手段,寻衅滋事称霸一方共作案25起,其中有组织刑事案件20余起。

  2010年10月27日晚,许延春与熊杰、李新定等人在老河口市文化街某酒吧喝酒时,谈到徐某开设的赌场没有让许延春参股,认为其不给面子,便带人到该市某酒店去找徐某报复。因徐某不在,许延春等人就对保安及前台接待员进行殴打,并将前台电脑显示器、电话砸坏。

  2013年7月2日凌晨,居民杨某途经一家KTV时,顺手拍了一下停在路边的电动车,组织成员熊某等人便殴打杨某,与其同行的钱其上前劝阻,也被熊某等人追打,致使鼻骨骨折,后经鉴定为轻伤。

  今年6月15日,组织成员被砍伤,许延春怀疑王某参与递刀,便找王某寻仇。6月21日晚,许延春召集李新定、熊杰等人携带刀、棍,分乘汽车、摩托车赶到丁字街,围住王某的汽车,砸碎汽车玻璃。王某乘乱下车后向刑警队方向逃跑,熊杰等人追赶,被赶到的民警制止。

  此外,该组织还以暴力、威胁或软暴力等手段,非法控制老河口地下赌场。经查,许延春不仅与他人合伙开赌场,安排团伙成员“罩场子”,从中收取保护费。还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影响力在电玩城“值班”,为各电玩城解决纠纷,摆平闹事的人并获取报酬。

  在许延春的领导和指挥下,该组织大肆进行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致5人轻伤,多人轻微伤,财物损失数十万元,成为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图为涉案人员受审

   统一吃住管理 叫嚣有仇必报

  楚天快报讯 记者 佘惠 通讯员 曾长羽 李凯

  12月22日,谷城县法院对余春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余春雷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他10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3年两个月不等刑期。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黑社会犯罪团伙浮出

  2014年5月21日晚8时,谷城县城关镇体育场南河河岸发生聚众斗殴案,致1人死亡受害人宋某被人乱刀捅伤后,致大出血死亡。

  通过侦察,警方确认系苏金波、罗俊杰刘海涛、周宇航、周露露等人所为。进一步调查发现,苏金波等人均与谷城县石花镇一名叫余春雷的男子混在一起,横行霸道2014年8月,谷城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以余春雷为首的团伙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一个具有严密组织,且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成员众多,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成员统一吃住叫嚣有仇必报有争必赢

  余春雷,1988年7月生,谷城石花镇人外号“小鱼娃”。2003年开始,余春雷不务正业混迹社会。2005年8月因犯抢劫罪被樊城区法院判刑3年。出狱后,余春雷逞强斗狠。带人将“大哥级”人物姜某砍成重伤,遂名声大震。

  2011年12月,余春雷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樊城区法院判刑10个月,次年10月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再次纠集了一批社会不法人员,逐渐形成了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谷城城关、石花、盛康及樊城区牛首等地有组织地策划和实施各种犯罪。

  该组织逐渐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规矩:每个骨干成员都有外号,叫嚣“有仇必报,有争必赢”;组织成员在外不得吃亏,不得有损组织“威名”。

  2014年初,组织成员刘海涛被陈某当众扇耳光,余春雷得知后,连夜从襄阳赶回谷城,带领刘海涛等人找到陈某。陈某见刘海涛系余春雷手下后,随即低头道歉并摆场赔礼;成员李某、彭某被人殴打后,余春雷立即安排骨干成员实施报复,将无辜群众张某砍成重伤。

  该组织还规定,作案工具统一保管,组织成员集中住宿在固定宾馆,便于作案快捷方便;谁带的“小弟”由谁负责日常生活,作案时负责召集;下级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如果“小弟”顶撞“上级”,会遭到训斥或惩戒。办案民警介绍,该组织骨干成员,互相之间都叫外号,这也给侦破工作带来不小难度。

   自己开设赌场但不准成员参赌吸毒

  该组织利用暴力手段取得强势地位,介入经济领域。通过“罩场子”,开设堵场等方式敛财。现已查明,该组织非法获利18万余元。

  虽然余春雷自己开设赌场,但他明确规定,组织成员不准吸毒,不准参与赌博,目的是为了保证组织的“战斗力”。该组织的非法收入部分用于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包括购买作案工具、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给作案负伤的组织成员治疗。

  为了确立该组织的强势地位,余春雷还统一购买了20余把一米多长的砍刀。从2012年以来,有组织的实施犯罪,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堵场等一系列犯罪,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致1人死亡、4人重伤,4人轻伤,财物损失40余万元。

  2014年以来,在市刑侦支队支持下,谷城县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经过一年的缜密侦查,一举摧毁该组织,先后抓获涉案人员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