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三个“三”大力宣传贯彻《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一是坚持“三个结合”抓学习。
把宣传贯彻《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与全市环保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将其列为学习教育环节重点学习内容,开展专题集中学习讨论,并统一订购《条例》发放全系统人手一册,组织大家自学。
把宣传贯彻《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与开展乡镇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相结合,以《条例》为主要内容,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培训。
把宣传贯彻《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开展的城区饮用水源保护询问活动相结合,邀请省人大法工委法规室副主任付正中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重点企业和市直部门部分代表和相关环保工作人员共50余人进行了《条例》专题辅导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全市上下对《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职责要求有了更深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二是突出“三项并举”抓宣传。
加强对内宣传。运用随州环保网、随州环保内刊等阵地,结合召开全市环委会全会、全系统环保工作会议、全局月度工作例会等时机,在环保系统内部加强《条例》宣传。
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借助政风行风热线看播等时机,宣传解读《条例》要点,宣传贯彻《条例》做法,营造落实《条例》舆论氛围。
加强社会宣传。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科技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时机,面向公众发放《条例》学习宣传资料10000余册,回答公众相关问题咨询90多人次。同时,翻印《条例》6000册,赠发到市、县、镇、村相关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宣传,扩大了《条例》学习宣传的覆盖面。
三是推进“三大行动”抓落实。
组织开展了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行动,划定了全市3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完成了广水市、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全部和随县、曾都区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调查工作,以及封江口水库、王福窑取水口2个城区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报告;严把涉水项目准入关口,依法否决了3个涉及饮用水源项目。
组织开展了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行动。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开展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询问活动,市政府出台了《随州市2014-2016年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决定投资3亿元,用3年时间对先觉庙水库、涢水王福窑(扩大至府河流域随州城区段)和封江水库3个城区饮用水源地采取50条保护与治理措施,致力解决城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2014年投资1亿元,力争实现城区饮用水源地宣传标识设置、网箱库汊拆除、垃圾清理整治、排污口封堵、污染企业关闭“五个到位”。
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环保执法巡查突查行动。先后开展了府河流域随州段污染源专项调查、城区涉磷企业“拉网式”排查、城区排污企业夜间突查等环保执法专项活动,并对2家总磷超标企业、2家夜间偷排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7月1-3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35人次,突查企业33家,立案查处2家,限期整改3家,震慑了违法排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