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召开全省审计法制工作暨法治培训会议
3月29日至30日,湖北省审计法制工作暨法治培训会议在武昌召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分管和从事法制工作的同志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15年全省审计法制工作,部署了新形势下审计法制工作任务,培训了审计法治建设理论与实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汤汉琴作了《适应新常态 践行新理念 进一步开创审计法制工作新局面》的主题报告。
汤汉琴充分肯定了2015年全省审计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她指出,全省审计机关紧密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法治湖北”工作部署,以持续学法、强化法治思维为先导,以完善制度、保障依法审计为基础,以建立智库、引入外部专家为支持,审计法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抓审理,全程监督审计执法有新作为。省厅共对291份审计通知书,210份审计报告、35份审计决定,万余份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审计记录进行了审理,提出审理意见3000多条。二是抓评优,精心打造优秀项目有新突破。省厅选送了3个审计项目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地方审计优秀项目评比,其中2个项目被评为全国优秀项目,1个项目被评为全国表彰项目,在全国审计系统位居第一。三是抓移送,大力提升审计效果有新业绩。全省审计机关向各级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经济案件线索881件,涉案1366人。四是抓范例,服务规范处理处罚有新进展。省厅印发方案,成立编委会,开展了《财经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审计定性与处理处罚指南》的编撰工作。
汤汉琴要求,要明确任务,认真做好2016年审计法制工作。一是迎接好法治绩效考核。着重抓关键少数,抓工作轨迹,抓审计特色,抓考核短板。二是切实加强依法应诉、行政复议。认识、适应、引领复议、诉讼增多的新常态,积极应对,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机制。三是大力促进严格依法履职尽责。要开展好合法性审查,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审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促进审计人员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按规定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对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或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按照中央两办《框架意见》规定和审计署要求必须及时退出。四是深入开展全省“审计质量整体提高年”活动,各地对照质量问题进行自查,采取切实措施坚决整改,把审计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从根本上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五是进一步深化审计审理。要推进审理全覆盖,创新审理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审理成果,同时,要明确审理责任,防止审计组长审核、业务部门复核流于形式,又防止审理部门审理停留表面。六是持续创建优秀项目。做到意识为先,质量为本,合力为要,久久为攻。七是认真推进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在肯定成效的同时,提示问题,提出建议,进而健全制度。八是及时报告重大法制工作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严格移送经济案件线索及时报送备案制度。
汤汉琴强调,做好2016年的审计法制工作,要坚持“三个始终”:始终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审计作为最高准则、始终坚持把严防死守审计质量生命线作为永恒主题、把防范审计风险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依法的求实的关系、规范和创新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探索实施路径的关系。
会议还先后邀请了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省委法治办的领导、专家和省厅法规处的同志分别就移送经济犯罪案件线索、普法依法治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行政复议应诉、法治思维养成与法治建设、审计审理与质量控制、优秀审计项目创建等进行了专题讲座。(省审计厅政策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