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着力推行行政审批模式改革 打造政务服务“四零模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7]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办发电[2017]47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模式改革试点,推行政务服务“四零模式”改革。
一是建设施工 “零审批”。 对符合开发区准入条件和相关要求的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预办、先建后验”。具体由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针对实行“先建后验”的投资项目,明确企业需要承诺的全部内容,帮办完善项目建设施工相关手续,预先核发施工通知单,企业在获取施工通知单后,即可依法依规自主开展设计、施工,变项目建设“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并同步实施全程跟踪服务。
二是过程监管 “零容错”。 企业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承诺事项,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承诺的要严格实行“零容错”,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对涉及质量安全、隐蔽性工程等无法通过后续措施整改的严重性违反承诺现象,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立即撤销、收回项目施工通知单、给予相应处罚,并通过信用平台对外公示。经整改仍未达标的项目,终止适用本方案的相关规定,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项目业主(企业)责任,违规建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应当承担的责任由项目业主(企业)承担。
三是全程服务 “零距离”。 由中心建设项目集中受理窗口归并、规范、公开各相关审批窗口的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审批权限、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申报材料等受理清单,集中接受项目经办人的咨询、申请和报件,并同步网传、抄告相关审批窗口,落实并联审批、联合会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四联服务”,实现重点建设项目集中受理标准化运行。
四是联合验收 “零容缺”。 项目竣工后,在项目业主(企业)全部完成相关承诺事项前提下,由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窗口按照“零容缺”的标准和要求预审相关申办资料,组织相关部门对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联合验收。(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黄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