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劝荣强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优化湖北营商环境
9月6日,省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座谈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与8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座谈,听取他们对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省工商联主席、省总商会会长刘顺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盛国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聂利军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会上,8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先后发言,大家充分肯定近年来湖北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氛围,并就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的企业家们纷纷认为,省法院开门纳谏,积极构建法企对话平台,加强沟通了解,效果很好。
苏鸣 省人大代表、省工商联常委、湖北一半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宫步坦 省人大代表、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文省 政协委员、省总商会副会长、湖北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孙应安 省政协委员、省总商会副会长、湖北孝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圣明 省政协委员、武汉天门商会会长、湖北高艺科技集团董事长
胡爱娣 武汉市人大代表、武汉爱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义华 武汉市政协委员、武汉市工商联副主席、湖北省工程机械商会会长、千里马机械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国梁 武汉餐饮协会会长、武汉市小蓝鲸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游劝荣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游劝荣院长对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朋友们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法院各项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这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座谈会,主要是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为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游劝荣院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多次强调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税收、土地等政策优惠的红利已经成为过去,地方法治环境才是现今投资环境最重要的一部分。在湖北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人民法院要清楚定位自己,要清醒认识到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的核心组成部分,切实把自身工作摆进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高度重视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推进优化湖北营商环境,努力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贡献审判力量。
游劝荣院长要求,人民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改善营商环境要把握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 要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权利,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财产权利。要不断优化办案模式和方式、方法,确保不因审判机关不恰当的司法行为让守法的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做到既除“虫”又护“花”。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加强产权保护,坚决防止超标的查封、拍卖、执行等违规做法,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二是 要致力于维护社会诚信。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注重保障契约履行,通过司法办案、司法建议等方式,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兑现招商引资政策承诺,努力建设诚信政府。 三是 要致力于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要重点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团伙。 四是 要准确把握和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之间的界限,在审判环节严格把关、审慎处理,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处置经济纠纷,确保全省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中不拖后腿、多做贡献,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甚至标志。
游劝荣强调,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制度设计,将省法院和省工商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具体过程中。要着手建立重大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审理涉企案件时,要评估案件的审判工作可能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把办案可能对经济生活及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游劝荣院长强调,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权力很大,面临的廉政风险也很高。恳请省人大、省工商联以及广大民营企业家对法院工作多批评、多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帮助全省法院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刘顺妮 省工商联主席、省总商会会长
刘顺妮主席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工商联将和省法院一起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法院建立工作联络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积极搭建民营企业家与法院沟通联络平台,畅通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诉求表达渠道。着力推动解决执行难,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盛国玉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盛国玉强调将进一步充分发挥代表工作委员会作用,积极搭建人大代表与法院沟通联络平台。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聂利军希望司法机关要进一步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聂利军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
覃文萍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李群星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主持座谈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介绍了全省法院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有关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彭斌,省法院副院长周佳念,省人大、省发改委、省工商联、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