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新政9月实施 仍需每两年申领检验标志
楚天金报讯 (记者张军 李晓璐 图/记者曹大鹏)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将于9月1日生效。
近日,武汉市交管部门解读了相关落实细则,其中明确了5种车型准予免检,6种类型不得免检,而免检车辆仍需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昨日,记者就部分车主及市内部分车检站反映的一些问题,咨询了武汉市交管局车管所相关负责人。
5类车型6年内免检 具体数量暂无法统计
武汉市交管部门表示,适用免检政策的车型包括:非营运大型、小型、微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等5种类型车辆。其中所述的“非营运”不包含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营转非、出租转非等车辆。
这5类车辆,登记时间在6年以内的,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据武汉市车管所相关人士介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约160万台,2010年9月1日至今新增车辆有40万至50万台,但具体享受免检的车辆总数,因考虑人身伤害事故、车型等因素,暂时无法统计。
根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新规规定,注册登记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享受2次免检;注册登记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已检验过1次,还可享受1次免检;而注册登记在2010年8月31日(含)之前的,不能享受免检政策。
有六种类型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一是车辆在2010年8月31日(含)以前注册登记的;二是属于《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规定的“面包车”(即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宽高比≤0.9,乘坐人数≤9人,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三是行驶证记载核定载人数≥7人;四是属于免检范围车辆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五是距车辆出厂日期超过4年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六是车辆曾经作为营运车使用的(即营转非、出租转非等车辆)。
交警部门介绍,“事故车辆”属于已经录入到事故处理系统中的车辆。
应该检验而逾期未上线检测的车辆,同样会被电子眼记录。未年检的车辆,第一次抓拍后,交管部门将利用短信或者在互联网上提供违法记录查询等方式告知车辆所有人及时办理车辆检验手续,不处罚。30天后仍未办理,继续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电子警察”进行抓拍,每月记录一次,罚款2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