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功实做 湖北强力推进总量减排
实功实做 湖北强力推进总量减排
上半年实施647个减排项目,将省直相关部门减排纳入职能目标考核
图为黄石大冶市整治“五小”企业现场
◆中国环境报讯 见习记者喻妙 通讯员刘畅
污染物总量减排一直是各地政府优环境、促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政府的刚性约束目标责任。湖北近年来狠抓污染物减排,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14年时间已过半,湖北的减排工作完成情况如何?如何有效推进?在传统领域减排潜力减小的情况下,是如何开拓新领域深化减排的?
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减排
记者了解到,2014年上半年,湖北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实现下降,环境监管监测能力不断提高,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共计实施减排项目647个,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项目35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128个,结构调整项目153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328个,水产养殖关闭项目3个。
从上半年湖北省环境质量公报中可以看到,1月~6月,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主要河流水质为良好,其中长江干流、汉江干流水质为优,长江支流和汉江支流水质为良好。主要湖库水质为良好。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了1.5个百分点。
空气质量方面,武汉、宜昌和荆州3个城市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38.7%、31.7%和33.7%。其他14个重点城市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空气污染指数(API)达到优良天数的平均百分率为84.2%。
湖北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周水华表示,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将污染减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各级政府充分发挥污染减排的主导作用,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减排责任,有力推动了减排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年初,省政府专门下达了省直有关部门2014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将省直相关部门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政府对部门职能目标考核范畴。
周水华介绍,全省各单位积极行动,省发改委、省环保厅联合召开了全省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住建厅针对全省污水处理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组成8个工作专班到全省各地进行调研督办。省农业厅制定了2014年规模化养殖减排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各级环保、发改、经信、公安、住建、农业等部门建立了协调机制,定期沟通磋商。
“黄石市宁可放缓经济发展速度,绝不追求带血的GDP。”今年黄石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毅然关闭“五小”企业365家,仅大冶市关闭“五小”企业就达200家,预计年减少工业产值百亿元。
湖北省各地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减排,如武汉市计划全年完成三环线区域以内275台高污染燃料锅炉的综合整治,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目前已拆除燃煤锅炉129台。宜昌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要求沿江污水处理厂加快脱氮除磷设施建设改造。
实施限批预警,强化考核问责机制
“这次被预警,我们的压力很大。下一步,我们要全力完成减排目标任务,尽快摘掉预警的帽子。”有关地方政府人员表示。
日前,湖北省环保厅下发通知,对减排考核中问题突出的8个县(市、区)实施环评限批预警,这是湖北首次对减排不力的地方实行预警。
针对湖北部分县市存在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差、责任书项目不落实、减排工程滞后、企业环境问题突出等问题,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部分县(市、区)实施环评限批预警。要求被预警地区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省环保厅将组织督办检查,对于预警期限内整改不力,未能按期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地方,暂停审批这一地区建设项目环评,并与年度县域经济考核及减排年度考核问责挂钩。
同时,针对部分地市今年上半年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差,省环保厅对7个地市实施年度减排预警,要求被预警地区立即制定预警响应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加快重点减排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全省建立健全了覆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业的减排考核机制,严格实施考核问责,推动污染减排压力传导,层层负责,层层推进。”湖北省环保厅总量控制处处长张志祥表示。
据了解,湖北对各市州2013年度减排完成情况进行了核算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组织部门,作为地方政府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省直相关部门2013年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给省政府目标办,作为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依据。同时,湖北首次将县市减排指标纳入县域经济考核,对全省80个县(市、区)2013年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严格考核,将减排压力有效传导至县级,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
张志祥介绍,针对2013年的减排考核情况,湖北省政府印发了《2013年度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通报了各地减排工作存在的8个方面问题,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方案,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省环保厅还对2013年度减排任务完成不理想的地市政府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目前,湖北省环保厅正配合省发改委制定《湖北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将明确这两年减排具体行动措施,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将严格按照《湖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对各地半年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强化监督执法,确保项目发挥减排效益
今年湖北省以环境执法助力总量减排,以大气、水、土壤、放射源等环境污染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省上半年出动执法人员27355人(次),检查企业和建设项目7654家(次),立案查处307家,关闭取缔企业25家。
湖北结合“两高”司法解释的贯彻落实,印发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建立了环保联合公检法部门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执法工作新机制。健全完善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上半年,立案查处环境刑事案件9起,抓捕涉嫌犯罪人员34人,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湖北重视企业环保设施执法监管。加强电力行业脱硫脱硝设施考核,严格执行国家新颁布的考核办法,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脱硫脱硝电价挂钩。定期开展减排现场督查,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污染减排重点企业为着力点,对年度重点减排项目和减排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企业落实新标准的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着力解决制约减排的突出问题。
目前,湖北省正在全省开展环境保护“三大行动”,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行动、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执法行动,强化环境执法,大力推进减排。
按月调度按季通报,加强重点项目督办
据了解,今年4月,湖北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公告了2014年度98个国家和省级减排目标责任书项目,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为了切实抓好减排进度,省环保厅按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按季进行通报,定期开展现场督办。目前,列入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中的48个重点减排项目中,已完成32个,剩余的16个项目正在抓紧推进中。
湖北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加强2014年重点减排项目调度工作的通知》,实行重点减排项目分类管理,对全省293个年度重点项目按月调度、定期督办,以加强减排工作预判。
“为确保按期达到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排放新标准要求,湖北省将重点项目治理工程时间节点细化到每台机组或生产线,利用新标准倒逼重点行业减排项目建设。”张志祥说。
目前,全省49台火电统调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43台共1931万千瓦统调机组建成脱硝设施,占比达到97.8%。27条合计生产能力10.45万吨/日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建成脱硝设施,8台钢铁烧结已建成脱硫设施。
在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上,湖北省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建设工作已全面开展,14个市州实行了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核发环保标志125万余份,全省按新标准在建和新建的尾气检测机构45家、检测线142条。武汉市、咸宁市、潜江市、十堰市等地成立了机动车污染控制管理机构,加快黄标车淘汰,7个市州出台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6个市州制定并发布了《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
“有了这项补贴,我们淘汰黄标车就没顾虑了。”武汉车主陈先生表示。今年,武汉市政府决定,将提前淘汰黄标车的补贴标准提高约30%,“五一”后到明年年底前,提前淘汰未到报废期的黄标车,车主可享受最低约2600元、最高约15730元的补贴。今年淘汰将比明年淘汰可多获得200元~ 1100元。
据了解,湖北将出台《湖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检测和标志管理,建成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控机构,加快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在全省全面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湖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表示,随着全省总量减排工作的深入,传统领域的减排潜力逐渐减小,拓展新领域的减排需求日益增强。湖北省上半年在减排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要想顺利完成全年减排目标任务,仍需要不断开阔减排思路,创新减排举措。
总量减排工作重在创新举措抓落实,贵在坚持,持恒以进。目前,湖北在加大推进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工作的基础上,又新增了平板玻璃行业,要求未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的平板玻璃企业,需在2014年12月底前建成脱硫、脱硝设施并投入运行。已建设脱硫设施但运行不稳定的,需在12月底前对现有脱硫设施实施改造,确保稳定达标。
时间已经指向了2014年下半年,减排工作又将开启新的征程,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湖北坚持改革创新,实功实做,以更昂扬的精神迎接新的任务和挑战。
加强减排考核问责 湖北对8县市实施限批预警
中国环境报讯(余桃晶 郑鹏)记者近日从湖北省环保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减排考核问责,加大污染减排工作督查督办力度,经湖北省政府同意,决定对省内8个污染减排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实施环评限批预警,限批预警期限截至2014年12月31日。
根据县域经济考核和日常减排核查核算情况,湖北省部分县市存在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差、责任书项目不落实、减排工程滞后、企业环境问题突出等问题。为加大问责力度,强力推进减排工作,省环保厅决定对这些减排不力的地方政府给予预警,督促减排工作进展。
省环保厅要求,各有关县(市、区)政府接到预警通知后应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相关减排责任,明确整改时间表,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对2014年度减排项目不足、影响全年减排目标任务完成的地方,应进一步强化减排措施,深挖减排潜力,加大减排项目实施力度。对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长期低负荷运转的,应加快污水管网建设进度,达到进水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75%、COD进水浓度不低于150mg/L要求。
对农业领域减排措施严重不足的地方,应进一步加大农业减排工作力度,完善农业减排工作机制,加快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实现年度农业源污染物削减目标。对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应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予以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据悉,省环保厅将组织对相关县(市、区)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于预警期限内整改不力、未能按期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地方,将暂停审批这一地区建设项目环评,并与年度县域经济考核及减排年度考核问责挂钩。
省环保厅开设“曝光台” 公布7类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中国环境报讯(巫勇 孟凡松)湖北省实施环保“三大行动”(饮用水水源保护行动、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以环境法律法规为武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日前,省环保厅在官方网站上设置“曝光台”专栏,对7类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及时进行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7类情况包括:省级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群众投诉并经查证处罚的案件;国家和省领导批示督办并经查证处罚的案件;全省2013年以来环境行政处罚未结案的181件案件督办结果;全省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环境执法“零点”行动立案查处166件案件的处罚结果;对“市民有约”、“电视问政”、“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曝光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全省环境保护“三大行动”、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目前,已经对湖北省挂牌督办(未解除)环境违法案件等情况进行了公布,对尚未完成整改验收的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督办要求及整改进展情况均予以“曝光”。
推进火电机组脱硝促减排 黄冈抽查46个重点减排项目
中国环境报讯(余桃晶 刘畅)为贯彻落实全市2014年污染减排视频会议精神,黄冈市日前通过开展污染减排现场督查和推进火电机组脱硝全力推动减排工作。
黄冈市抽调市政府办、政府督查室、环保、经信、住建、公安、农业等部门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的污染减排工作进行现场督查。督查组重点核查其污染减排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工作部署情况、检查督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等,并现场抽查了46个重点减排项目。
检查结束后,黄冈市政府向各县(市、区)印发了督查情况通报。要求各县(市、区)对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进度滞后、运行不稳定的减排项目责令整改,对不按要求实施整改的依法严肃查处。建立减排项目督办包保责任制,落实督办单位和责任人,对督办不力、未按时间节点督办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同时,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脱硝工程于2014年6月18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7月15日经省环保厅验收批复。这一项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工艺,脱硝系统设计效率达80%,设施投运后每年将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5000余吨,为黄冈市总量减排再添措施保障。
2013年,黄冈市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获得省政府污染减排奖励资金1098万元。今年,黄冈将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减排,确保完成2014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召开农业污染源减排联席会 襄阳推进畜禽废弃物生物制肥
图为环境监察人员对企业治理设施运转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中国环境报讯(余桃晶 郑鹏)为全面推进襄阳市农业污染源减排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襄阳市环保和农业部门日前召开农业污染源总量减排工作联席会。
环保部门强调了今后两年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襄阳市环保、农业两部门共同研究了《襄阳市2014年畜禽规模养殖减排工作方案》,强调了畜禽废弃物建设“一场三池”的参数,要求加快畜牧废弃物生物制肥厂建设进度。
同时,两部门进一步明确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着力推广畜禽养殖雨污分流、粪便干湿分离、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深度处理等清洁养殖技术和生态养殖方式,促进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形成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全过程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和削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总量。
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方案
2017 年基本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
中国环境报讯(余桃晶 刘畅)省环保厅日前印发《湖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4~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17年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到2020年,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
《方案》提出了湖北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具体步骤。
2014年~2015年,建立排污权核定管理机制,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初次核定。完善《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实施细则》、《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现有规章制度。创新排污权金融服务相关机制,研究制定《湖北省排污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开展排污权储备调研,成立省级排污权储备机构。开展市州排污权交易工作。
2016年~2017年,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开展县(市、区)审批建设项目排污权交易工作。制定《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办法》,明确排污权储备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排污权储备收益的使用和管理。完善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的规章制度,全面推行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
2018年~2020年,将全省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权全部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实现全省排污权交易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有偿分配全覆盖。探索开展烟(粉)尘、总磷、VOCs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研究,构建功能齐全的排污权交易平台,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排污权交易体系。
据悉,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环境成本合理负担机制和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排污单位树立环境意识,主动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早在2006年湖北省已开始探索排污权交易。2008年10月,出台了《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行办法》,进入规范性的市场运作。2009年3月,成立了湖北省环境资源交易所,正式启动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推行有偿排污。《方案》的实施将对更好地发挥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作用,在全社会树立环境资源有价的理念,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