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水利建管机制进入全覆盖时期

12.09.2014  10:30

(李广彦)随着日前全国水权改革试点县市项目启动,以及今年被列入湖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试范县市,宜都市水利建管机制进入全覆盖时期,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水利建管机制有力促进了水利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近10年来,宜都市委、市政府围绕“民生水利、平安水利、生态水利、和谐水利”,大兴水利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水利建设机制,针对现行农村水利经营管理体制中所有权模糊、管理权缺位、“重建轻管”等现象突出,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严重阻碍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先后走过了探索产权共有制改革(2004年-2010年)、依托产业深入水利改革(2011年-2013年)两个发展阶段,全市123个村全部实行了“受益户共有制”改革。共改革小型水利设施10687处,其中,堰塘8500口、河垱(坝)658处、泵站94处,渠道1435条(488.6公里),全市有8万农户领到《产权证书》。在实施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中,一改过去项目到镇、指导实施、检查验收“三段式工作法”,通过依托产业、企业、建管三个支撑,创新建设项目,呈现机制活、成效好的新亮点。每年安排50万元资金,为每座小(1)型水库配备2名专管员,每座小(2)型水库配备1名专管员。针对渠道连组跨村甚至跨乡镇的实际,以各村为单位,以各组为单元,由村集体出钱,选聘村民做“护工”,搞好渠道日常养护。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管护难度更大的实际,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探索出“公建公管”、 “公建民管”、“民建民管”三种方式,为饮水工程找“管家”。市水利局建立了“三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资金、干部“三安全”。 

今年宜都市被列入全国水权改革试点县市和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试范县市,水利建管机制进入全覆盖时期,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塘堰水资源的确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水权的流转和交易,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让农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带来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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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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