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水权试点方案通过水利部审查

31.12.2014  10:39

(厅水资源处)12月29日,水利部在北京主持召开《湖北省宜都市水权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审查会。水利部总工程师汪洪、水利部规划计划司、政策法规司、水资源司、农村水利司、综合事业局、发展研究中心、长江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及宜都市水利水电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宜都市在开展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水权试点工作,对于保障农民用水权益,维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塘的用水秩序、促进小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提高用水效率及建立健全水权制度等具有重要意义。经认真审议,专家组认为《试点方案》提出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符合水利部对水权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湖北宜都实际,试点任务和内容较为全面,实际步骤安排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作为指导试点工作的基本依据。会议一致同意《试点方案》通过审查。 

会议强调,在《试点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将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相衔接,注重制度建设,尊重农户意愿,民主决策,保障农民用水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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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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