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宜都市政府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工作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宜昌市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宜都市政府迅速部署,狠抓落实。结止目前,宜都市人民政府和54个市直部门、12个乡镇街道、123个社区村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已全面落实,共计聘请法律顾问135名。
一、市委市政府决策到位。《中共宜都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宜都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市要普遍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201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在政府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用法治引领和规范政府行为”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重要会议上提出“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普遍聘请法律顾问”的要求,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并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到位。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会同相关部门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先后研究印发了都政发[2015]10号《宜都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开展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都政发[2015]11号《宜都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15]30号《宜都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则》及《宜都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对法律顾问的聘请、服务和管理等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三、法律顾问工作落实到位。今年来,为做好新时期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请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司法局扎实有序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的新举措,从宜昌市和本市的律师事务所中筛选了6名较高水平法律专家和律师,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双方均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并以市政府文件都政发[2015]33号《宜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印发到各市直单位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以便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与此同时,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及时召开了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邀请本市4家律师事务所的20多位律师参加了座谈会,广泛听取各位律师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法制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的通知》,对市直部门、乡镇、社区、村聘请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加强了及时督促指导,通过深入细致地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共聘请法律顾问135名,做到了法律顾问责、权、利明确到位,确保了宜都市、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为宜都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地法治支撑。(宜昌宜都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