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局创新举措实现国土执法新突破

27.10.2016  08:10

  创新“4+2”模式,实现“大巡查”。一是建立四级巡查网络。即建立市、乡(镇)、村、组四级监察网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的动态巡查网络体系,重点通过聘请村、组干部担任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执法巡查和监管工作,及时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上报反馈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宜都市共聘请800余名国土资源信息员。同时,建立每月拟定巡查计划,划分巡查区域,标注重点区域,确定巡查频率,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包片监管、分级控制”,确保辖区“地动人知”,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二是抓牢两大重点。结合宜都实际情况,针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多发时段、高发区域、矿种价格上扬时期,加大巡查频率,加强巡查力量,实现多层联动,全方位监管,确保巡查责任区域内违法用地、非法采矿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构建“内+外”机制,实现“大执法”。一是建立内部联进机制。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成立四个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室,每个监察室配齐2-3名监察员,根据村组国土资源信息员提供的违法线索,由指挥中心发出指令,组织监察员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调查。二是建立外部联动机制。国土部门加强与规划、林业、水利、畜牧、农业、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针对巡查中发现涉及与其他部门职责交叉的事项,书面函告相关单位实行联合执法、综合执法。2015年来,通过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157起,有效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成效,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建立“前+后”平台,实现“大监督”。一是对竣工前项目建立闲置土地网上预警信息平台。将未竣工建设项目用地在平台公开,实施动态监管,在用地单位合同约定开工时间达9个月时用地预警启动,同时启动用地调查程序,发出预警通知;对还未开工的,第11个月发出限期开工通知;满一年时,启动闲置土地调查程序,对涉嫌闲置的土地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展开闲置土地认定工作。二是建立土地利用批后监管平台。平台以《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信息为核心,对年度土地供应、巡查、出让金、项目跟踪、开竣工、土地处置等情况全面公开,同时对项目的土地利用情况超过有效日期,设置自动报警,对用地业主、乡所职责监管都起到友情提示、预警作用。平台实现了对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等有关情况实行全面监管、全程监督,有力的维护了国土资源利用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