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国税局15条措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16.09.2015  22:18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16日电 (杨高伟)记者从湖北省宜都市国税局获悉,该局积极适应新常态,持续加大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结合本地实际,出台15条具体措施,涵养税源、落实政策、优化服务,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元至8月,累计办理出口退税、资源综合利用、福利企业退税等1.3亿多元。

  一是支持10个产业的项目建设和投资创新。对生物药品、专用设备、船舶、运输设备、通信、电子设备、仪器仪表、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等10个行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鼓励外商及现有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综合运用税收激励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对于全市长江药业、大江化工、鑫鸿华太阳能等22家本地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依法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新材料、新能源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九州方园新能源等重点项目健康发展。

  三是落实“营改增”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对提供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等符合条件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对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四是用活涉农税收优惠发展高效现代农业。鼓励水产品、柑橘、茶叶种植和水产养殖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体,对“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农产品批发等,免征增值税;同样模式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生产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五是降低中小企业税负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中小企业税负。

  六是落实起征点优惠政策促进大众创业。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简并统一增值税征收率为3%。对天信光学、金朝实业、晶胡生物等资源综合利用和福利企业,适用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七是运用抵免税额服务生态环保建设。对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等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减半”。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规定抵免税额。

  八是规范处罚裁量权推行执法“同案同办”。坚持“同案同办”,按照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解决税收执法中口径不一、执法不公的问题。

  九是公布执法权力清单实施进户许可制度。向社会公布84项执法权力清单,在陆城、枝城2个税务分局推行行业专业化管理。取消29个进户执法项目,保障纳税人合法安心经营。

  十是实行先办后审节省纳税人办税成本。完善集中审批,大力实行阳光审批,全面实行“先批后审”。推行“电话预约、批前辅导、核查前置、进厅即办”的审批模式,率先将执法式审批变为辅导式服务。

  十一是开展信用评价参与“诚信宜都”建设。实行按季公开A级纳税人和“黑名单”纳税人,对A级一般纳税人开通绿色通道,实行VIP特色服务和订单式服务。对“3连A”纳税人实行“服务联络员”制度,对信用等级低的D级纳税人严格控管。

  十二是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优化现有的19个办税窗口,落实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权益维护、文明服务等9个部分72类237个服务事项1399条服务规范。

  十三是积极推动三证合一和一网通办。加强与工商、地税、质监等部门协调配合,推行网上自动赋码、发票应用、区域通办、自助办税、审批备案等创新措施,实行“三证合一、部门联办”。

  十四是持续探索创新社会化便民办税服务。继续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开展“便民办税进社区”活动,健全由第三方主导的“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

  十五是探索建立大企业个性化服务。在枝城税务分局建立大企业管理团队,对东阳光、兴发、宜化、华新等大型集团企业,推行直通车服务。建立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和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探索建立税企双方联络员制度、首席服务官制度和常态化走访制度。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