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不动产登记局成立
04.11.2015 19:06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0月30日,宜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及成立宜都市不动产登记局的通知》,标志着宜都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组建,为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通知》明确,宜都市不动产登记局为宜都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权籍调查科、信息档案科、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职责在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加挂不动产登记科牌子,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通知》指出,将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登记、林业部门林地登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房屋登记职责整体划转到市不动产登记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经管局会同不动产登记局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整体划转到宜都市不动产登记局。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4.11.2015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