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宜昌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宜昌高新区白洋园区张店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财经委员田海波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9月,田海波违规操办“升学宴”,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前,田海波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3月,田海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宜都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君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宜都市工商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机关干部接受体检单位安排的旅游;同时,存在办公经费违规列支等问题。陈君还利用职务便利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2018年3月,陈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分管机关财务工作的副局长江进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工商局渔洋关工商所所长周光灿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10月,在中秋国庆期间作风监督检查时发现,周光灿使用的办公室为一门进出的套房,且超出办公用房使用标准。2018年3月,周光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邓家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彭绪清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7年2月,彭绪清在操办儿子婚礼时,未按事前申报备案的承诺严格控制规模,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同时,彭绪清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3月,彭绪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远安县嫘祖镇分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邱天权违规操办个人婚宴问题。2017年7月15日,邱天权操办个人婚宴时,有71户非亲属村民参加婚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018年3月,邱天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兴山县文联违规公务接待及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6年,兴山县文联在公务接待中两次无公函接待,对部分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2018年3月,兴山县文联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席王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