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1.04.2016  22:20

    新华社宜昌3月31日电(易纪轩)记者31日从宜昌市纪委获悉,宜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涉及违法发放津补贴、误餐补助,公款购物送礼,“带彩”打麻将等多类问题。

    1.兴山县公路局对本单位以加班补助、事业单位通讯费等项目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共计270413元未及时进行清退。2016年3月,该局分管机关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唐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枝江市文联违规发放交通补贴和差旅费定额补助共计21209元。2016年3月,该市文联原主席(现任该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卫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4年7月至12月,当阳市供销社以现金方式向机关干部职工发放误餐补助共计29100元,并在其二级单位列支报销。2016年2月,该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许廷山,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心银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4年9月,时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榔坪镇民政办主任王明槐为女儿操办婚宴,违规收受人情礼金共计116800元。2016年1月,王明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6年1月25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水浕司村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田坤国,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田坤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2015年9月23日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赵明、市畜牧兽医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陈佩文、远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龚祖森等人“带彩”打麻将。2016年3月,赵明、陈佩文、龚祖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2014年3月至12月,长阳县电影公司(2014年11月更名为长阳三和电影放映有限公司)公款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共计金额6200元。2015年12月,时任该县电影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刘志宏(现任长阳三和电影放映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宜昌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购买办公用品名义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购买烟酒、茶叶送礼。2015年11月,该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综合办公室主任覃宏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完)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