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通报巡视整改情况:瞄准问题症结狠抓整改落实

05.11.2014  12:56

  今年6月27日,省委巡视组通过巡视,向我市(宜昌市)反馈了20条整改意见。市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7月份以来,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对每一个问题明确了一名市委常委牵头、一个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进行整改,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时限。市委主要领导多次过问整改工作,要求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0条整改意见,已按时限要求完成核查和整改任务的18条,其他2条反馈意见正在抓紧整改。

  完善决策机制,促进科学决策

  关于政府决策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我市(宜昌市)已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文件,制定出台了《宜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宜昌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宜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宜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宜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增加刚性和量化条款,完善了议事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关于领导干部在某些重大领域自由裁量权过重过大的问题。我市(宜昌市)大力推进权力公开运行,建立健全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和决策内容、形式、程序、结果等情况公开制度,并在主要领域、主要行业推行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认真落实我市《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健全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机制。

  突出重点领域,规范权力行使

  关于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土地出让项目等出现监督盲区的问题。我市(宜昌市)制定出台了《宜昌市规范招商引资产业扶持政策管理办法》,研究拟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对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进行了规范,加强了监督力度。在清理核查中,我市发现并纠正了伍家岗区三峡物流园项目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问题。

  关于招商引资工作为暗箱操作留下漏洞的问题。根据《宜昌市规范招商引资产业扶持政策管理办法》,我市完善了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政策扶持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对招商引资项目均严格执行评估考核,实地考察,专题会审,市委、市政府审批的评审准入机制,加大了招商引资工作监督力度,确保各类招商引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关于对本地企业和外来企业的优惠政策没有一视同仁的问题。我市(宜昌市)重新拟定了招商引资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了招商引资政策,对外地和本地企业均一视同仁。在土地出让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对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用地均实行“招拍挂”制度,不设立有碍公平、公正、公开的限制性条件。

  关于城市规费减免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2013年9月出台的《宜昌市市级非税收入缓减免管理办法》,保证各项规费的收取按照规定应收尽收,不留任何漏洞。同时,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宜昌市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办理的具体措施,确保今后所有规费缓减免审批程序严格规范。

  关于城市规划管理需要更加严格的问题。我市(宜昌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更新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监督,避免城市规划过多调整情况出现。同时,市规划局制定了《宜昌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和单体设计方案审查流程》,对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外立面等指标的批后监管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了项目建设严格按审批方案执行。

  关于“毛地出让”没有得到制止,滞纳金纠纷越来越多的问题。我市(宜昌市)在清理的基础上,无特殊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净地”出让;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一律实行“净地”招拍挂出让。同时,我市(宜昌市)起草了《宜昌市城区出让土地交付、价款缴纳违约金处理暂行办法》,对“毛地出让”产生的违约金问题,一律采取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依法解决。

  关于在土地协议出让中存在土地出让金返还的问题。我市(宜昌市)下发了《关于印发招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取消了原招商引资合同中土地出让收入返还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招商合同的订立与管理。我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土地出让价款依法足额收取到位,做到应收尽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落实“八项规定”,纠正不正之风

  关于少数基层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我市(宜昌市)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1至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22个,处理41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6人,比去年全年增长687.5%。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5次明察暗访,先后3次对52起典型案件、68人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曝光。

  关于强征强拆现象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腐败问题较多的问题。我市(宜昌市)加大整改力度,今年先后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征地拆迁信访突出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对进京非正常上访实行综治问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是征地拆迁的主体,切实加大问责力度。深入开展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1至9月,市纪委监察局共排查问题线索231件,立案查处57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0人。

  关于机关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问题。结合全市开展的“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我市(宜昌市)分层分类开展了清理和规范,实行台账管理,逐项销号。今年以来,共清理规范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党政干部293名,其中,已免去企业兼职的276人,按规定将工资、人事关系转入企业的15人,辞去公职的2人。对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兼任市七大融资平台法人代表的问题已全部进行清理,免去在七大融资平台公司中担任的所有职务。

  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我市(宜昌市)已组建专班进行了摸底调查,分类建立了台账。据统计,全市有54名在职市管干部的配偶、子女涉及经商办企业,占在职市管干部总人数1465人的3.69%。近期,我市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全方位摸清底数,同时按照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逐人逐企业研判,综合甄别,坚决清理和纠正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落实“两个责任”,严查违纪违法问题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16项、纪委监督责任6项、保障措施12项。市委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主体责任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同时,我市(宜昌市)下发了《关于实行“廉政清单”制度的通知》,在全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廉政清单”制度,推动落实“两个责任”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市纪委监察局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新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和第四、第五纪检监察室,具有执纪问责职能的室增加到11个,直接负责案件审查和执纪监督的人员增加到45人,配齐配强了队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绩奠定了基础。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党员干部有关问题,我市(宜昌市)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今年1月至9月,全市共查处一般干部案件348件,同比上升72.28%;乡科级干部案件86件,同比上升160.61%;4个主城区和宜昌高新区立案39件,同比上升116.67%;市直部门立案9件,同比上升50%。关于省委巡视组移交的5个个案问题,市纪委及相关部门已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理。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