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破获部督特大传销案 “两年赚千万”忽悠千人

14.10.2014  10:29

  楚天金报讯 记者周寿江 通讯员陶桂英 陈璐

  阳光工程、资本运作,承诺干两到三年稳赚1040万!湖南一餐馆小老板被女友拉入传销组织,2011年带着百来号人到宜昌发展,在短短三年时间里,用编织的谎言,蛊惑1000多人加入这个传销组织,他们中有人卖房、有人卖车、有人卖厂,深陷其中,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该团伙创造了2000多万元的巨额案值。

  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分局经过长达一年的苦心经营,发起跨四省集群战役,打掉了这个以湖南人黄某为首的特大传销组织,十一长假前夕,1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宜昌、重庆两地同时被提起公诉(其中12人在宜昌被提起公诉)。至此,这一公安部督办特大传销案正式告破。

   缘起

  退伍军人开餐馆恋上女服务员

  不料美人是传销组织大头目

  2013年8月,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办理一起传销案件时,发现一条重要线索:湖南人黄某在夷陵区长江市场组织领导一特大传销组织,其成员涉及湖北、湖南、重庆、福建、四川等省市。警方侦查发现,该团伙作案人员异常狡猾,黄某等骨干成员身在外地,利用QQ、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异地指挥,逃避打击。

  为了获取更充分证据,彻底打掉这一传销团伙,警方决定从外围入手,运用各种手段,逐步摸清了以黄某为首的骨干成员的身份、活动规律及在传销组织中职位等情况。

  经调查,黄某,男,32岁,湖南省株洲人,在家中排行老大,下有两个妹妹。2009年退伍后,在安徽开了家餐馆。餐馆的服务员罗莉(化名)人长得漂亮且能说会道,两人成了情侣。随后,罗莉引荐黄某认识了自己的父亲,而这对父女则是两个传销组织的大头目。

  几番游说,黄某卖了餐馆搞起传销组织,先发展了自己的表哥、妹妹和发小3名下线,3人又分别发展亲威、朋友等10多名下线,以这10多人为核心再各自发展下线。

   诱饵

  宣称从事“国家支持的重点项目

  自愿连锁经营两年可挣1040万

  通过对部分受害人和参与者的调查,这个以黄某为首传销团伙的作案手段和模式渐渐浮出水面。

  该传销组织自称自己从事的是“国家支持的重点项目、阳光工程”,采取的是“自愿连锁经营”的模式。具体采取五级三晋制,从最低级的业务员、组长、主任,到经理、老总。

  新人被拉进传销组织后,会被要求交每份3300元的资金。1份—2份只能当业务员,3份—9份可升级到组长。如果想当主任则需要交10份—63份,经理则要交64份—599份,交到600份以上,则直接是老总级别。

  新人进来后,团伙成员都会劝他们交21份,再加500元的服装费,一共6.98万元。在交了6.98万元后,传销体系为了获取新人的信任,会退还他们1.9万元。随后,新人就可以自己发展下线,也就是拉人入伙,发展一个下线就可以获得6000元左右的提成;如果其下线再继续发展到下线,那么他还能得到3000多元的提成;再往下一层发展下去,他还能得到1500元—2000元不等的提成。

  按照传销组织者的计算方法,这样干两年就能获利1040万元,因此也叫“1040”工程。在这样美好的童话面前,很多人试图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纷纷堕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