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猇亭区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03.07.2014  10:5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政府科学决策,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同时加快建设“法治猇亭”,宜昌猇亭区全面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实施范围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包括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及事业单位、区属国有公司。居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参照执行,不再自行聘请法律顾问。

  二是服务模式上,采取分类实施的方式:政府各部门采取法律顾问团模式,由政府法制办会同区司法局组建法律顾问团,直接为政府各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各街道办事处及所辖居村由街道办事处负责选聘;区属国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聘请法律顾问。

  三是服务内容上,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参与包括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谈判、调解及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等其他法律事务。(宜昌猇亭区政府法制办供稿)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