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通过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

27.06.2014  12:13

(宜昌市水利局)日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与省水利厅组成的验收组,对宜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宜昌市成功通过验收。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陈晓军、副总工刘振胜,省水利厅副厅长金正鉴等验收组成员出席验收会议。宜昌市副市长王国斌汇报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2008年,作为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宜昌市根据自身水资源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开展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验收工作组认为,宜昌市经过试点建设,完成了《宜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开展了试点自评估工作并经湖北省水利厅审核,通过了长江水利委员会会同湖北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评估,资料齐备,程序规范,符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条件。

陈晓军代表验收组讲话要求,宜昌市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继续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新思路,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水资源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节水型社会的升级版。 

王国斌表示,宜昌市将以此次评估验收为契机,把通过试点验收作为新起点,扎实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全民节水,实现高效用水,不断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 

会前,验收组实地考察了宜昌城区饮用水源地官庄水库、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秭归县茅坪镇九里柑橘场灌溉工程三个节水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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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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