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局积极探索“六必”稽查工作法

21.04.2016  19:51

  宜昌市局结合基层监管工作特点,探索出稽查执法“六必”工作法。

  一是必检。严格按照检查要求、标准和频次开展日常监管,真正实现辖区内全覆盖,不留监管盲点和死角。

  二是必记。对现场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不能笼统以“符合要求”作结论,对存在不合格项在记录上必须明确列出。

  三是必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相对人整改到位。

  四是必查。对管理相对人的整改情况必须有记录复查,有影像依据。

  五是必处。对违法行为或违规行为逾期不改,依法立案查处。

  六是必变。适时巩固检查成果,达到监管一次,提高一次,确保监管效果。

  (信息来源: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