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局强化药品化妆品监督检查
19.04.2016 15:2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药品批发企业,加强经营资格合法性检查、GSP实施情况检查。对药品零售企业,严查购进渠道、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行为等。
二是强化跟踪检查。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过去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经营单位,重点实施跟踪检查。
三是强化飞行检查。加强沟通联系、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办,采取随机抽取、突击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药品零售经营企业飞行检查。
四是强化专项检查。组织开展药品批发及连锁经营总部温湿度监测系统及冷链药品贮运、零售连锁经营配送渠道、终止妊娠药品、处方药经营、中药饮片经营等专项检查。
(信息来源: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9.04.2016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