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局: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痕迹管理

04.06.2015  20:20

  近日,宜昌国税局专门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台账,发放给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由其个人如实记载主体责任履责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痕迹管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台账分为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支部和部门负责人等四个责任主体。党组书记主要记录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情况;党组成员主要记录履行分管范围内领导责任的情况;党支部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主要记录履行直接责任的情况。各责任主体要按照相应主体责任清单确定的履责类别,即时记录履责情况,内容记录力求完整、真实。
  据悉,宜昌市局党组将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定期对各县(市、区)局党组履责记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严格把履责记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对履行责任不力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