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鄂政发〔2014〕24号文件精神落实工作

07.08.2014  18:01

  8月4日下午,宜昌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鄂政发〔2014〕24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的汇报,传达学习了7月31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座谈会精神。

  会上,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黄楚平同志指出:鄂政发〔2014〕24号文件精神及李鸿忠书记有关国土资源工作的批示精神非常重要,是当前和今后我们学习的重点,各级党委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黄楚平同志对宜昌国土资源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强调要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护权益”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在保护资源上,要严守耕地红线,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坚持节约集约战略;在保障发展上,要突出保障重点,保当年、保开工,必须在盘活现有存量上下功夫;在保护权益上,要自觉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政府与部门不得与群众争利,更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资金。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综合利用,为特大城市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努力实现宜昌争创“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市”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