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召开全市人民监督员工作调研座谈会

30.12.2015  15:46

  12月29日,宜昌市人民监督员工作调研座谈会在宜昌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毕奎明,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副主任吴欲晓应邀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克勤主持会议并讲话。8名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座谈会。

  会上,宜昌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从去年11月开始,按照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立足实际,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在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在积极稳妥的推进。全市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120名,截至12月25日,36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12起案件开展了监督活动。

  8名人民监督员代表在会上先后发言,重点围绕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在开展案件监督和评议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体会感受等畅所欲言,并对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更好的做好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毕奎明对人民监督员积极支持检察工作和主动参与监督表示感谢,并就今后的工作提出“四个进一步”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干警和案件侦办人员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规范案件监督的流程和要求,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拓展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健全知情权保障机制;四是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在沟通联系、案件评议、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学习培训等活动中优化服务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刘克勤在听取人民监督员代表的发言后,就改革试点工作中的两个问题与大家进行了探讨,并就今后司法行政机关如何更好的推进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对人民监督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考核体系,创新培训方式等,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加强服务保障。在对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上健全规章制度,更加注重细节,更加周到细致,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反馈信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加强问题研究。要结合改革工作实践,从更高角度和长远发展来思考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和发展。针对监督启动、评议方式、评议内容、监督效率等多方面多角度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扎实开展。

  宜昌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提请局党组研究同意,专门组织召开此次座谈会,作为加强沟通联系的有效载体,为更好的推进改革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创造宜昌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杨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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