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期):宜昌市司法局发挥人民调解防线作用积极助推“平安宜昌”建设
宜昌市司法局发挥人民调解防线作用积极助推“平安宜昌”建设
宜昌市司法局围绕“平安宜昌”建设大局,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创新人民调解手段,健全人民调解机制,全力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2014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66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6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431件。
一、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一是突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社会团体组织进行沟通联系,着力推动教育医疗、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129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着力巩固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推进村级、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265个,形成了以乡镇(街道)、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多层次宽领域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三是大力拓展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积极探索在行政接边地区、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建设工地、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立调解组织,更好地适应化解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矛盾纠纷的需要。
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手段
一是实行“等级化”管理。率先在全省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化管理,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宜昌市人民调解员等级化管理实施办法》,根据人民调解员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条件进行等级评定,与以案定补挂钩,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二是打造“特色化”品牌。发挥人民调解文化作用,总结推广“法为上、调为先、和为贵、让为贤”理念,建设了一批调解庭、调解文化大院、调解文化长廊和调解文化墙,打造了“明生调解文化大院”等特色品牌。三是推进“网格化”建设。整合调解资源,在社区成立由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专业人员、法治宣传员、特殊人群关照员、法律援助协办员组成的法务队伍,并将人民调解力量下沉到网格,实现人民调解依托网格、群众工作深入网格、职能作用发挥到网格。
三、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机制
一是完善联防联调工作体系。推动跨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无缝衔接,加强与常德、荆门、保康等接边地区的沟通协作,建立人民调解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在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信访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变“单一调解”为“联合调解”、“综合调解”,极大地增强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效。二是健全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全市普遍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月分析研判和责任倒查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村(社区)周排查、乡镇(街道)半月排查、市月排查工作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疑难纠纷,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做到因案施策和妥善化解。三是建立总结表彰激励机制。市政府每5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中的优秀代表进行表彰。近年来,全市20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涌现出了杨兴义、王国菊、张青山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先进典型。(宜昌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