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10.09.2014  09:53


   为全面贯彻落实《宜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61号令),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加快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建设,9月2—3日,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5个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情况和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各检查组提出了明确的整改任务,要求各地迅速制定措施,克难攻坚,确保至9月30日,辖区内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到位,机动车检测站排气检测线建成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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