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02.12.2015  13:37

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12月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建一主持会议。陈和春、王金建、尚葵、吴康年等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暨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就有关内容开展了专题询问。

  会议分别对本次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适应经济新常态,推进经济稳中求进、转型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一期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台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满意获得通过;市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基本满意获得通过。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占用儿童公园部分建筑用地的决定、关于增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和《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被任命人员进行了集中宣誓,张建一为他们颁发了任命书。

  副市长刘建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鸣,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记者陈程、通讯员陈玉薇)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5年12月1日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徐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占用儿童公园部分用地的决定

  (2015年12月1日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规划局局长夏文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占用儿童公园部分用地的议案》的说明,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占用儿童公园部分用地的议案》,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占用儿童公园部分用地的议案。同时要求市人民政府在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占用儿童公园部分用地过程中,做到“三个兼顾”和“五个不准”。“三个兼顾”:1、兼顾永久性绿地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2、兼顾尊重历史和照顾现实所需;3、兼顾儿童娱乐和信众佛事的合法权益。“五个不准”:1、不准砍树毁绿,破坏绿色景观;2、不准超高超宽,改变儿童公园建筑风格和观瞻;3、不准从儿童公园进出,影响儿童公园使用功能和儿童活动;4、不准随意变更规划,擅自扩大建设规模;5、不准烧高香、成把烧香和在殿堂内等禁火区烧香,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依法加大对城区公共绿地的保护,加强对该议案的跟踪督办,并适时开展过程监督。

关于增补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2015年12月1日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增补:

  张建一同志兼任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红、周赟鸿同志为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12月1日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杜伟为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

  王仁俊为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鹏宇为宜昌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仁俊的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刘彦才的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杜伟的宜昌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