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级法院首次微博庭审直播
(通讯员:中法宣 编审:樊斯坦)“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 11月 21日上午10时公开开庭审理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原审被告人张某、章某贩卖毒品一案。届时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将同步直播,欢迎广大网友关注!” 11月21日上午8时57分,宜昌中院新浪官方微博——宜昌中院V发出了第一条庭审微博。这是宜昌中院首次用微博直播的形式,向公众公开庭审现场。
在随后的约2个小时里,“宜昌中院V”又陆续发布了5 条图文并茂的微博。“10时,审判长、审判员入席”,“10时14分,检察员宣读刑事抗诉书”,“10时45分,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辩论”,“敲击法槌”……,充分展现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在内的所有程序,尽可能的为网友们还原了一个真实的庭审现场。无论你身处何处,无论你是在办公室或路上,只要你轻轻点击,仿佛就置身于法院的审判庭内,还可以随时就案情发表看法。
微博庭审直播是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践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践行司法公开的生动体现。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依法公开审判的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或微博直播,通过网络主动、全面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参与范围广等特点,有助于在第一时间帮助社会公众掌握准确权威信息,打消公众对司法审判公开公正性的质疑,增强司法的公信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讲的那样,司法公开“群众就能够看到法官付出的努力,就能够明白案件为什么这样判,司法过程就不再是当事人心目中的暗箱操作,司法公信力就会得到显著提升。”司法公开是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提高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宜昌中院着力深化司法公开,继续开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优化门户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微信。通过“两微一网”建设,准确发布案件审理、裁判文书、执行等信息,逐步实现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有效地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士勇在接受三峡电视台采访时表示,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市中级法院今天官方微博直播了张维、章蓓贩卖毒品案二审庭审,这在宜昌法院史上是第一次。今后我市法院还将陆续开通网络直播,庭审直播等现代媒体方式,公开依法可以公开案件的庭审情况,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第一时间直观而全面地了解案件审理过程,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同时也可以展示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印象,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另附同城媒体报道部分网址,惠请关注。
三峡电视台
http://news.3xgd.com/html/201411/22/148058.html)
《三峡晚报》
http://sxwb.cnhubei.com/sxwb/201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