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大气污染防治引入资金奖惩机制 并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26.03.2016 11:0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3月11日,宜昌市政府出台《宜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奖惩资金考核兑现暂行办法》,为大气污染防治引入资金奖惩机制,并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
该《办法》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为考核指标,从“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与“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两个维度,按年度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对于PM10,各县市区本年度每下降1微克,奖励30万元,相对于去年每下降1微克,奖励15万元,二者累加计算;对于PM2.5,各县市区相对于去年每下降1微克,奖励15万元。反之,县市区政府则需上交惩罚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2014年以来,宜昌先后出台28个大气污染防治规范性文件,投入近4000万元完善防治设备。(吴擒虎、李瑜)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6.03.2016 11:08
故
事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