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大气污染管控方案出台 燃煤等七领域戴上“紧箍咒”

11.05.2015  18:22

  5月8日,宜昌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讨论通过了大气污染专项管控方案,严管工业企业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船)排气污染、燃煤污染、油气污染、秸秆焚烧污染、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由分管副市长负责分管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对本辖区内大气污染管控负总责,并督促企业和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管理目标。

  据了解,宜昌市将对大气污染管控工作进行严格奖惩。对污染管控不力、被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责任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评文明单位资格。对不落实污染管控措施的企业和相关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责令限期改正。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和相关单位,依法严厉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在经营、投融资、进出口、工程招投标等13个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和禁止。(刘紫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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