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四级”河湖长制基本建成
(李鹏飞 杨少波 彭定新)截至7月底,宜昌市县级、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全部出台,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基本建成。
宜昌市于2015年在全省率先推行河长制,今年5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打造河湖长制升级版。该方案明确由书记任第一总河湖长,市长任总河湖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河湖长,15条跨县市区重点河流由市级领导担任河长。共落实市级河长16名,县级河长194名,乡镇河长493名,村级河长1278名,覆盖河流183条、湖泊11个。
截至目前,宜昌市14名市级河长已进岗到位,开展工作。各联系单位主动作为,全过程服务市级河长办公。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切实落实相关工作。各地各单位在各级河长组织领导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逐渐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宜昌市河湖长制规划引领取得突破。以黄柏河流域为试点,编制完成《黄柏河流域生态保护与利用控制性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统筹考虑各项自然资源条件,与各部门有机衔接,提出管控要求,并将推广至其他市级河长河流。
因河施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宜昌市通过全面排查15条市级河长河流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入河排污口、水生态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印发《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方案编制提纲》,除长江外,其他14条河流“一河一策”正在抓紧编制。
水陆共治稳步推进。宜昌市整合各单位力量,统筹水与岸,推进专项治理。禁止审批长江沿线1公里内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涉水事项,开展长江沿线15公里内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排查核查全市107个入河排污口,制定关停并转方案;推进全市80个乡镇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取缔清江流域网箱养殖,目前已拆除隔河岩、高坝洲库区网箱2702亩;整治城区黑臭水体,通过底泥清淤、截污纳管、垃圾清理等措施对城区11条河流、186.7公里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清理全市24条河流违章建筑11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