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去年198人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

16.01.2015  22:21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16日电 (刘良伟 董晓斌 宜纪宣)1月16日,湖北省宜昌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市去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有569名党员干部被处分,198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据通报,2014年8月8日,宜昌市纪委监察局对宜昌市人防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宝生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经查,王宝生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帮助他人实施诈骗,给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并与他人长期通奸,婚外育有一子。11月,鉴于王宝生已涉嫌共同诈骗犯罪,宜昌市纪委监察局将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11月19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部长谭家祥因涉嫌职务侵占、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问题,被宜昌市纪委监察局立案调查。目前,谭家祥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此外,宜昌市纪委监察局还通报了4起直接查办的党员干部受贿案件,分别是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宋红兵涉嫌受贿犯罪案,宜昌市粮食局花艳粮食储备库原党支部书记、主任代中新涉嫌受贿犯罪案,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张军民涉嫌受贿犯罪案,以及宜昌市粮食局仓储建管科原科长李先维受贿案。

  宜昌市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黄传喜表示,2014年宜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373件(次),初核996件,立案657件,结案548件,处分党员干部569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27.08万元。

  另据介绍,宜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去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429个,处理53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8人,比2013年增加了1137.5%。(完)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