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全面备战防汛抗灾工作
受西南暖湿气流和地面冷空气共同影响,4月1日至7日,我市(宜昌市)普降大雨,远安、夷陵区及兴山部分乡镇出现暴雨,其中远安局地出现大暴雨。此次过程是今年以来最强降水过程,且伴有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4月7日,我市(宜昌市)部分高山地区出现降雪。
记者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民政局救灾科了解到,4月1日至7日,全市平均降雨88.5mm,在有效解决春灌需水的同时,也造成了局部灾害。远安、秭归、长阳等地6019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10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36公顷;严重损坏房屋20户49间,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19.1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81万元,基础设施损失953万元。
远安县鸣凤镇、茅坪场镇、旧县镇、河口乡、花林寺镇5个乡镇19个行政村1540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20公顷,其中成灾面积85公顷;严重损坏房屋12户26间,一般损坏房屋8户16间;直接经济损失215万元,其中农业损失43万元,家庭财产损失42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30万元。
秭归县泄滩乡、郭家坝镇、梅家河乡、九畹溪镇和茅坪镇5个乡镇受灾较重。据初步统计,全县共有受灾人口1570人,紧急转移安置36人;倒塌房屋2户6间,严重损坏房屋4户14间,一般性损坏房屋4户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58公顷,成灾面积17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333.1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45万元,基础设施损失274万元,家庭财产损失14.1万元。
长阳榔坪镇、龙舟坪镇、大堰乡、都镇湾镇等乡镇受灾较重。据初步统计,全县4个乡镇16个村2906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58公顷,其中成灾面积86公顷;损坏房屋7户13间,房屋进水61户,临时转移安置人口40人;一座小水电站蓄水坝完全损毁,1座公路桥、2座人行桥损毁,村级公路受损26公里,造成塌方20余处约2000立方米,冲毁乡村土路和部分村路段的路基2000余米。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73万元,基础设施损失549万元,家庭财产损失31万元。
灾害发生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指示“相关部门切实做到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指示“相关单位和部门,抓好落实,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副市长王国斌要求民政部门“做好需紧急生活救助安排、倒房重建等工作”。
4月6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今年一号紧急通知后,市防指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汛前检查,力求险情早发现、早处理、早消除。严格落实工程度汛措施,对所有在建涉水工程和水利防洪工程,明确防汛责任人,制订防汛应急预案。落实山洪灾害基层防御责任,细化防避方案,加强山洪灾害水雨情遥测设施维护管理,搞好监测预警,开展防汛演练,增强防灾避灾意识,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