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19年上班第一天,宜昌中院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对宜昌中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及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出台相关文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给广大民营企业家安心谋发展吃下了“定心丸”,为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总书记的讲话引发了社会各界强烈反响,2018年12月6日,宜昌中院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
《关于服务保障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共 17条,从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力度等三方面提出要求:全市法院要依托 “零距离”诉讼服务中心,加强涉诉指导,畅通涉企案件立案通道,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惩处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危害民营企业合法财产和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的犯罪,落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切实保护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依法公正处理相关案件,确保让财产更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妥善处理涉及产权保护的各类案件,保护合法财产;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审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依法认定合同效力,维护契约正义;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并重,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加强企业救治退出的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涉及市场准入、审批许可、军民融合等方面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完善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确保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得以兑现;紧贴民营企业快捷、高效解决纠纷的实际需求,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促使更多商事纠纷通过非诉渠道解决;加强对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法律对策和智力支持;以全市“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为契机,加强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工作,帮助企业提升经营风险意识和防御风险能力。
2018年以来,宜昌两级法院共办结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8000余件。积极参与“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全市法院走访重点民营企业48家。加强自贸区建设司法保障,立足职能促进“放管服”改革,指定由三峡坝区法院集中管辖一审涉自贸片区案件,组建专业合议庭审理相关案件20余件。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