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纪委通报6起党员干部违纪案 涉事人被处分
19.08.2014 11:20
本文来源: 新浪湖北
楚天快报讯 本报记者刘小强 通讯员秦彬蒋林芳实习生甘聪
■昨日,宜城市纪委通报了3类6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涉事人员分别受处分。
大操大办
3月20日,宜城市第二高级中学纪委书记余勤生,在世纪春天酒店为其子举办结婚庆典。当日婚礼设宴席13桌,余勤生接受除亲戚外的人员礼金共14900元。余勤生为儿子大办婚事,未向组织报告。7月29日,市纪委给予余勤生党内警告处分。
8月6日,宜城市人民医院儿科主任汪中宝及其妻子王冬梅(该市人民医院职工),在华怡商务酒店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汪中宝夫妇邀请了亲属11家、同学两家及同事两家参加,共收取礼金3800元。8月13日,市纪委给予汪中宝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参与操办汪中宝儿子升学宴的该市人民医院总务科副主任王力诫勉谈话。
带彩打牌
3月27日下午,千柏村治调主任何爱国与另外3人在麻将馆打麻将,被人用手机拍照举报。5月26日,王集镇纪委给予何爱国党内警告处分。
7月9日下午,刘猴镇云祥苗木公司党员付云厚、刘猴镇粮管所党员陶桂林与购买苗木的河南老板在新农庄酒楼就餐,期间带彩打牌,被宜城市纪委暗访组查获。8月12日,刘猴镇纪委分别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8月8日下午4点20分,南营供电所职工龚传陆、肖光明、王啟超、范海国等4人,在丰天农家乐园一餐厅带彩打“卡五星”,被市纪委暗访组现场查获。8月13日,宜城市供电公司分别给予4人行政警告处分,并分别扣减绩效考核奖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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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2014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