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发生挖掘机碾压致人死亡案件 驾驶员已被刑拘

06.01.2015  16:58

  荆楚网消息(记者童湛)1月3日上午,宜城市孔湾镇发生一起因施工引发纠纷,导致挖掘机碾压致人死亡案件。肇事者余某兵已投案自首,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从当地有关部门获悉,2014年12月30日,余某兵驾驶挖掘机在207国道孔湾段路东开挖填埋石油管道过程中,致该处居民余某珍房屋门前约2米处出现地坪塌陷开裂。随后,因赔偿起争执,余某珍将余某兵的挖掘机“扣留”讨说法。

  1月3日上午8时,余某兵独自到余某珍家门口将被扣的挖掘机发动,引发余某珍和丈夫龚某的不满。龚某当即爬上挖掘机驾驶室进行阻止,余某珍则站在挖掘机后。双方拉扯时,余某兵扒开龚某的手将挖掘机倒行,站在车后的余某珍被碾压致死。

  余某珍死亡后,其家属情绪较为激动,当日上午9时许一度将门口的207国道堵塞10多分钟,并将尸体直接停放在事故现场(位于其邻居吴某耀家门口),称不解决好就不将尸体拉走。此行为引起了邻居吴某耀的强烈不满,先后2次到当地派出所报警,要求将尸体转移到其他位置,并找到余某珍丈夫龚某表达了该诉求。4日下午1时许,吴某耀见尸体仍未移走,情绪激动,准备将余某珍的尸体从家门口移走,当场与余某珍家属发生冲突,被民警及时制止。

  期间,当地公安机关多次派人与余某珍家属协商,希望尽快将余的尸体陈放到宜城市殡仪馆,遭到拒绝。鉴于余某珍尸体在事发地街道停放近2天,沿线群众和过往行人意见较大,当地近两天温度较高,尸体有腐烂迹象,加之尸检的需要,4日下午4时许,当地公安机关安排民警将余某珍的尸体转至市殡仪馆保存。期间,公安机关将5名阻碍执行公务人员依法带离现场。

  1月3日,事件发生后,宜城市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开展案件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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