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超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近日,省政府下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的通报》,宜昌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目标任务。
我市始终将总量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市政府每年年初下发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分解减排任务,年终将减排完成情况纳入到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环保、公安、经信、住建、农业、统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机动车检测线建设、淘汰落后产能、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全口径行业产量等情况进行会商,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市大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并着力推动工业大气污染减排、污水集中处理和农业污染治理等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共组织实施总量减排重点项目681个(其中,水污染物减排项目535个,气污染物减排项目146个)。全市10台共计137MW小火电机组和1条12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按期关闭,淘汰燃煤锅炉97台657.5蒸吨/时;全面实施燃煤电厂和水泥厂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全市3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机组和全市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建成脱硝设施;加快完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14座,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2.41万吨,城区各区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和提标改造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完成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工作,并新建一批有机肥厂,大幅提高畜禽养殖污染综合利用率,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400余个;强力推进机动车总量减排,成立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累计核发环保标志近40万个,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4.2万多辆,城区范围内实行“黄标车”限行,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定期联合执法整治“黄标车”上路行驶。
“十二五”期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始终位居全省前列,累计获得省级总量减排“以奖代补”资金7466万元。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0年下降11.28%、18.88%、25.57%、8.56%,分别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144.62%、188.80%、250.69%和155.64%,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有力的环境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