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调解结案促和谐
24.02.2016 16:22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刘女士的丈夫金某在深圳市某工地做工时,由四楼跌到二楼不幸身亡,经深圳市劳动争议委员会调解,由建筑工程总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60万元,该赔偿款由刘女士领取。
家庭成员对这款项的分配发生争议,刘女士的婆婆汪某一纸诉状将儿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分配自己一次性工亡补偿金12万元,其孙女金某某的存款由其自己管理。
儿子没了但孙子在,血脉在延续。法官协调双方时,讲一个情字。双方都在讲为孙子,不能金钱冷了血脉亲情。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刘女士一次性支付原告汪某现金6万5千元,其孙女所得的抚恤金12万元,以其名义以定期方式存入信用社,直至其年满18周岁方可支取,双方满意。
笔者在安陆法院了解到许多法官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的感人案例。
原告李某与被告彭某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安陆法院判决彭某赔偿李某27万元。不料被执行人躲避,去向不明,案件执行陷入困境。由于申请执行人二级伤残,需终身护理。在巨额医疗费及后期护理费用的压力下,李某儿子、儿媳多次上访,要求尽快执行兑现。
得知被执行人姨妹在该市某小学教书,执行法官便与其沟通,请她协助做工作。最终将李某、儿媳与执行人姨妹找到一起,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姨妹代为履行6万元。协议现已兑现履行完毕。
据了解,安陆法院以调解促结案,把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近两年来,共调解各类执行难案件86件,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24.02.2016 16:22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