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安民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13.04.2016  09:15

  湖北日报讯 (2016年4月12日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刘安民同志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