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办关于对《湖北日报》曝光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督办的函 鄂安办督〔2016〕1号
05.01.2016 10:11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鄂安办督〔2016〕1号
省安办关于对《湖北日报》曝光 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督办的函 荆门、孝感、潜江、仙桃市安委会办公室: 12月29日至31日,省安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和记者对全省各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暗访暗查,《湖北日报》2016年1月4日第七版,在《安全隐患曝光台》栏目中,对暗访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曝光。现将《安全隐患曝光台》栏目中曝光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具体见附件)函告你们,请迅速整改落实。 各地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安全隐患和问题所涉及的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主体责任,督办指导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明确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省安办将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整改落实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请各地将整改落实情况于1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连同电子版)报送省安办。联系人:刘为茂;电话(传真)027-87277869;邮箱: [email protected] 。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 附件: 《湖北日报》2016年1月4日第七版 《安全隐患曝光台》栏目曝光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1.荆门市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档案应进一步完善健全,开采现状要及时填绘上图;王集矿-80中段配电室2具灭火器没有及时年检,配电室未配备灭火干沙池。 2.潜江客运站:客运车辆未携三角木,客车司机发车前短时脱离驾驶岗位(钥匙仍在车上),客运站旅客安检有漏检现象。 3.仙桃中百广场电影城:部分消防器材被物品所阻,部分员工培训要进一步加强。 4.中交四局孝感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配电箱未设置零线接地保护,线缆随意搭设并浸泡在水中;全通道搭设不规范,首层密目网未满挂,人员随意进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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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2016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