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多 襄阳诸葛亮广场市民玩着心惊肉跳
湖北日报讯(记者 陈屿 新闻研修班学员 罗峰 马俊杰)广场,是城市“客厅”,人流密集,安全问题马虎不得。9月底,暗访组一行来到襄阳市诸葛亮广场,发现了诸多令人揪心的安全隐患。
广场步行通道车辆飞驰
9月23日,襄阳诸葛亮广场,迎来了雨后的晴好天气,不少市民选择到广场上锻炼、游玩。
这片300多亩的广场,处于市中心地带,配备有游乐、锻炼设施,环境优美,每逢节假日会吸引几万人前来游玩。
钱婆婆买完菜之后,带着小孙子玩了会儿旋转木马,老幼其乐融融,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她着实惊吓了一跳。
只见小孙子晃悠悠地在广场奔跑,来到广场中心的一条通道附近,突然一辆SUV从通道尽头的树林背后冲出,急拐而过!
幸亏钱婆婆抢前一步,一边惊呼,一边拽回毫无察觉的孙子。“这个广场周围的商场都没有停车场,每天都有好多车停在这,您以后带小孙子路过可得要小心点。”旁边有人提醒。
记者放眼一望,“丁”字形拐弯处,茂密的树木遮挡了视线,路旁无任何转弯提示和限速标志。
暗访感言:安全管理松之毫厘,误以千里。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在任何一方面的职责缺位都有可能演变为隐患,甚至事故。因此,公共场所的各项安全设施和安全标识都要醒目明了,存在隐患的区域要尽快排险。日常生活不应处处危机四伏,老百姓也没必要个个成为安全专家,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充分承担起安全主体责任。
出过事故 仍不汲取教训
2011年诸葛亮广场上的游乐园曾发生事故,游乐设施“飞旋流星”突发故障,导致两名少女倒悬空中数十分钟。
此次暗访,专家专门找到该广场负责人询问游乐设施管理情况。
然而该负责人的回答让专家大跌眼镜:“我们只负责提供场地,安全问题由经营户负责。”“4年前出过一次事故,怎么还这么疏忽?!你了解安全责任制吗?游乐设施有了机械故障如何处置?如何有效疏散避免踩踏?”专家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对此,该负责人显得略有窘迫,称接手广场管理时间不长,对这方面还不太了解。
随后该负责人提供了游乐设施的检验合格证,但没拿出由质监部门开具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暗访感言:众多血的教训一再警示我们,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永远只有进行时。
专家:“你这个合同是违法的!”
随后专家查看了广场的租赁合同,只见上面在双方权利和义务中,规定乙方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财产及顾客人身安全,而广场管理处作为甲方的义务只字未提。“你这个合同是违法的!”专家拿起随身携带的《安全生产法》,找出相关条款高声念起来:“按照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我们马上对招聘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节前会安排对游乐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存在隐患一律关停整改,并且会安排设备操作人员到安监局申请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广场管理处负责人似乎才回过神,突然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你们还要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招聘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你们欠了不少账,得赶紧补上才行啊!”专家担心地说。
暗访感言: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将关口前置,从制度上预防,从流程上避免,从而有效降低事故风险。若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着重于经营,被经济利益“一叶障目”,对安全问题不管不问,可能面临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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