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IPTV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21.04.2017  16:13

为确保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安全,4月20日,省局召开IPTV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省通信管理局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陈清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听取了省IPTV集成播控平台、湖北电信、湖北移动、湖北联通、局监管中心等单位关于IPTV和“幸福新农村IPTV”业务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传输分发、IPTV监管等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情况汇报,对IPTV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

会上,杨陈清同志指出,IPTV作为三网融合重要业务,必须确保党的十九大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和网络信息安全。各运营主体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9”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对做好党的十九大安全保障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断加强安全保障工作组织领导。

杨陈清同志要求,加强IPTV安全管理,必须完善相关保障措施。一是筑牢安全保障体系。相关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协调处置、密切配合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机制;各运营主体要加强技术防范软硬件建设,落实和完善IPTV各项技术保障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加强内容审核管理。省IPTV集成播控平台要完善节目审查、安全播出等节目内容管理制度和安全播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IPTV幸福新农村业务时政类新闻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村镇、地市、省三级审核制度。相关电信企业不得擅自插播、截留、变更省级集成播控平台发出的节目信号和电子节目指南(EPG)等控制信号。三是规范IPTV业务运营。IPTV传输系统和省集成播控平台要规范对接,保证节目内容的正常提供和传输。“幸福新农村IPTV”业务必须严格遵守广播电视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不能擅自称台,不能开展类似广播电视的新闻采访和新闻报道。

杨陈清同志最后强调,要严肃政治纪律,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国家三网融合有关政策精神,湖北广播电视台负责IPTV省级集成播控平台内容信息安全,其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相关电信企业负责IPTV传输分发安全,其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幸福新农村IPTV”业务平台要明确责任边界,层层落实责任,是哪一级采集、审核、发布的信息,由哪一级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内容的政治安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监管中心要加大IPTV业务监测力度,做到不脱管、不漏报,及时纠正违规业务,发现违法问题报省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