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暨第二届消防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

27.06.2014  11:11

为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全面提高咸宁市在校学生消防安全素质,提高校园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内外消防安全环境,近日,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暨第二届消防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

此次活动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从6月25日至9月30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内容由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和全市第二届消防教育优质课评比两部分组成。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旨在完成“五项规定动作”,即校园消防安全集中排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的“四个一”活动、“大手拉小手”暑期消防科普活动、暑期消防宣传实践活动及“火灾隐患随手拍”活动。全市第二届消防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沿承2013年首届消防教育优质课评比赛制,将在9月中下旬举行,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评选优秀消防课件10个及优秀消防教师10名,并择优推荐幼儿园、小学、中学组课件各1个、2个、1个参与省级优秀消防课件评比,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各1名参与省级优秀消防课教师评比竞赛。

为切实完成好活动内容,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和第二届消防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是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具体体现,也是建立校园“防火墙”工程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全面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评比活动顺利开展。二是加强组织,精心策划。各地公安消防、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策划组织,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协同配合,加强对暑期消防宣传教育行动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的难点、瓶颈性问题;要定期对暑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安全检查、年终工作考评中。三是务求实效,常抓不懈。各地公安消防、教育行政部门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因地制宜抓好各项暑期消防安全教育行动和第二届消防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的开展,务求实效。要认真总结行动成功经验,建立利用暑期、寒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行动和学校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