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必先学法 执法必先懂法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实施,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紧紧抓住实施前的“空窗期”,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开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在全省掀起学习宣传新修订《新食品安全法的高潮》。欲要守法必先学法,欲要执法必先懂法。新食品安全法是支起食品安全的“千斤顶”,是保障公众饮食健康的“安全伞”,是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金箍棒”。这些学习体会成为大家的共识。
食安讲堂 紧盯学法关键少数
“新法与旧法之间有宽与窄、高与低、粗与细、长与短、多与少、普与特、上与下、左与右、严与松、重与轻的十大对比关系,只有准确把握十大关系,才能深刻理解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理念、监管指向和责任边界。”湖北省局局长李昌海面向全省系统干部职工畅谈对新食品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为了上好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的“第一堂课”,李昌海 “铆足”了劲,他写提纲、查资料、跑企业、看市场,一个又一个晚上办公室的灯长亮不熄。在与记者交谈时,他说:“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楷模,抓法治建设就要抓‘关键的少数’,我们要潜心学法,把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作为立身之本,加深理解、熟练掌握。抓好《食品安全法》宣贯活动,最重要的是落实“四有”“两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为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四有”“两责”,湖北省食安办举办了为期3天的市州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研讨班,邀请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颖廉、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杨文雄等专家授课。此次食品安全研讨班是湖北省举办的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效果最好的宣传培训活动,是一系列宣传新食品安全法活动的“重头戏”。
普法宣讲 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普法的重心在基层。湖北省是较早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地方之一,改革到位后基层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的不适应,各地急切盼望国家和省两级加大培训力度。今年8月,湖北省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遴选系统内16名专家,组建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普法宣讲团,采取“订单式”培训,由基层 “点将”选择授课人员,授课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与依法监管”“食品监督抽检”“新食品安全法与食品流通监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与处置”等课程,紧贴基层监管实际,与日常监管深度契合,极大地激发了基层执法人员学法热情。据了解,目前,该局普法宣讲团已到恩施、十堰、荆州巡回宣讲,孝感、黄冈、鄂州、咸宁等地纷纷提出“订单”培训计划,星星之火正在燎原。
高端培训 激发企业主体责任
湖北省是食品生产经营大省,食品产业发展迅猛。为帮助企业全面把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企业食品安全主题责任的要求,把握修订的内容和精神实质,9月10日,湖北省局举办了针对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168家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00多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宣传培训活动“《食品安全法》与食品生产销售管理”为题,详细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新要求,重点解读了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体系、法律责任等。来自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熊小毛说:“质量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此次培训内容丰富、生动易懂,让我们对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内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于对今后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紧盯实战 学法执法深度融合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准确执行法律。湖北省局以实战为重点,坚持学用结合,做到知行合一。在全省开展以“规范执法、提升形象”为主题的练取证、练询问、练检验、练写作、练制卷的“五练”和比数量、比质量、比卷宗、比文明、比廉洁的“五比”活动,大力推进执法主体的资格规范、程序规范、文书规范、行为规范、风纪规范和监督规范等“六个规范”,组织编印《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典型案例》,修订《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试行)》和《指导标准(试行)》,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今年1至6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查处案件15833起,结案12554起,同比去年同期上升12%,学习培训新食品安全法的成果得到了监管执法实践检验。
“今后,我们将把学法作为监管执法的常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用一流的执法形象和水平展现、巩固和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坚决筑牢公众饮食安全底线”湖北省局局长李昌海在采访结束时向记者做了庄严承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